导语 11月17日,抚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,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的,禁止进入城区各类公共场所。
关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市城区公共场所的紧急通告
根据近期我市疫情形势,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,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主体责任。
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实现“场所码”应申尽申,确保“一店一码、一址一码、一车一码”,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,安排专人负责扫码查验工作,做到“逢进必扫”、“逢扫必验”、“不漏一人”,不配合扫码、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、行程卡异常的,禁止进入。
二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扫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城管执法等部门将“场所码”扫码工作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巡逻执勤、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。按照“谁管理、谁负责”“谁经营、谁负责”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发现一起、教育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三、严格履行个人主动扫码责任。
广大市民出入各类公共场所,应当主动扫“场所码”和出示个人行程卡,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。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,应当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,自觉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,用实际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。对于公共场所多次未履行防疫义务的,将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提醒、警告、停业整顿直至关店处理。以上防控措施视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。
抚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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